共享經濟作為一種依托互聯網平臺,將閑置資源的使用權進行高效匹配的新型經濟模式,已深度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。從共享單車、共享充電寶到共享住宿、共享辦公,其觸角不斷延伸,成為推動社會資源優化配置、促進綠色消費和靈活就業的重要力量。在高速發展的光環下,共享經濟也暴露出諸多問題,使其成為公共管理與社會治理領域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。
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,為社會帶來了顯著的積極影響。它極大提升了資源利用效率。通過平臺整合分散的閑置資源,使其得以循環利用,減少了資源浪費,契合了綠色、可持續的發展理念。例如,共享出行減少了私人車輛的空置率,有助于緩解城市交通壓力。它創造了大量靈活就業機會。網約車司機、外賣騎手、民宿房東等新職業形態,為勞動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收入來源,增強了經濟韌性。它優化了用戶體驗,以更便捷、更經濟的方式滿足了公眾多樣化的需求,推動了消費模式的升級。
共享經濟在“野蠻生長”過程中,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與風險,對傳統治理體系構成了考驗。
其一,監管滯后與法律空白問題突出。新業態的涌現速度往往快于法律法規的更新,導致市場準入、權責界定、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帶。例如,網約車、共享單車的押金安全與退還難題,一度引發廣泛的社會擔憂。
其二,主體責任界定不清。平臺、資源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的法律責任關系復雜,在發生消費糾紛、安全事故(如住宿安全、出行安全)時,容易出現相互推諉、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的局面。
其三,對傳統行業與社會秩序造成沖擊。共享經濟對出租車、酒店等傳統行業帶來競爭壓力,可能引發社會矛盾;過量投放的共享單車擠占公共空間,擾亂城市秩序,成為新的“城市管理痛點”。
其四,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存在隱患。平臺匯集海量用戶數據,如何確保數據安全、防止信息濫用,是關乎公民權益的重要課題。
推動共享經濟行穩致遠,需要創新治理思維,構建政府、平臺、社會協同共治的格局。
完善法律法規,填補制度空白。立法機構應加快研究制定適應新業態特點的法律法規,明確各方權利義務、數據產權、安全標準等,為監管提供清晰依據。推行包容審慎監管,設置“安全閥”而非“急剎車”,鼓勵創新的同時守住安全底線。
壓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。平臺不能僅作為信息中介,而應承擔起相應的管理責任,包括加強入駐審核、保障交易安全、建立糾紛解決機制、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等。政府需督促平臺完善內部治理,建立信用體系。
再次,強化協同治理與精細化管理。政府部門間應加強聯動,運用大數據等智慧監管手段,對車輛投放、停放區域等進行科學規劃與動態調控。鼓勵行業協會、用戶組織等參與監督,形成社會共治合力。
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。鼓勵共享經濟企業從追求規模擴張轉向提升服務質量與創新能力,探索與實體經濟更深度融合的模式。加強公眾教育,倡導文明、誠信的共享行為,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。
共享經濟是時代發展的產物,其利弊共存。我們既不能因噎廢食,否定其創新價值;也不能放任自流,忽視其潛在風險。唯有通過法治化、規范化的引導,在發展中規范,在規范中發展,才能充分釋放共享經濟的潛能,使其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,增進民生福祉,真正實現“共享”的美好愿景。